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与每个部门密切相关。自治区党委在春节过后第一天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突显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突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突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内蒙古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民政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从政治大局、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民政工作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上领会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政治上领会自治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和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民政职能职责,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为改善提升内蒙古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要创新思维,围绕“放管服”“蒙速办、一次办”、法治政府建设等,认真研究梳理业务政策,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优化简化各类审批流程,该放的要放下去,该减的要减下去,该管的要管住管好,实现“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一门通办”,真正便利于民。对已列入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事项,必须严格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好,同时要持续跟进,确保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益,确保人民满意。要把服务于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树立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厅党组各成员和分管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分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台账,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路径措施、实现形式,加强横向、纵向调度督办,定期盘点销号、定期通报。机关纪委要强化监督,运用好“四种形态”,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成立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民政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方案。